本报讯 (记者郭冀川)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2月2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介绍,无线电发射设备及附属装备是支撑现代通信、广播电视、导航定位等领域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其安全性能直接关系到使用者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随着我国无线电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应用场景的深度拓展,现行标准已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需求,亟需开展修订工作。
一是适用范围滞后于产业发展。现行标准实施已逾十余年,适用范围表述较为笼统宽泛,未将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发射机等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型无线电发射设备纳入规范范畴,导致此类新兴产品的安全设计、生产和检测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依据,存在监管空白。
二是应用场景变化提升安全要求。部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安装使用环境已从传统的郊外、工厂等人员稀少的特殊区域,逐步扩展至城市市区、居民小区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设备运行安全不仅关系到专业操作人员,更直接影响周边公众的人身安全,对设备的安全防护等级、运行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三是部分技术要求需更新完善。现行标准在元器件安全、结构安全防护、系统整体安全设计等方面的部分规定已相对滞后,难以有效防范当前技术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各类新型安全风险。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作为GB 9159-2008《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的修订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国内主要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无线电检测机构,以及应用单位和无线电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标准技术内容充分考虑了我国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水平,以及相关检测机构的现有检测能力,标准实施的产业基础和技术条件已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