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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共商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

2026-10-01 23:56:57

来源:新华社

  日前在京举行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26年年会上,全球频发的极端天气事件成为各方共同关注,应对气候变化成为核心议题之一。

  与会各方在探讨如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减缓气候变化之外,也达成共识要全面提升气候韧性,推进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最大程度降低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亚太地区办公室主任德钦·茨仁表示,冰川是气候变化的敏感指示器。当前,喜马拉雅山脉等地的冰川消融问题正在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相关地区呼吁加强风险监测和灾害防御等工作。

  德钦·茨仁特别强调了早期预警的重要性。她提到2025年瑞士一处冰川崩塌,但得益于提前预警和人员转移,只造成一人失踪。“这告诉我们,不仅要减排,更需要建设早期预警系统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她说。

  在国合会特邀顾问、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晓江看来,气候适应和气候减缓明显不同,有很大的在地性、独特性和差异性,也就是说气候变化给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造成的灾害损失不一样。

  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我国坚持适应和减缓并重。去年9月,我国宣布了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明确提出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十五五”规划纲要也要求,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并明确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强化气候变化对关键脆弱领域区域风险影响评估,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

  国合会中方首席顾问刘世锦建议,要加速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建立常态化气候风险评估机制等。

  来自荷兰基础设施与水资源管理部的古尔特斯参与了国合会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前期研究项目。他建议,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要开展系统化、综合性的政策措施,充分考虑到气候变化更长时间尺度的影响,并且要加强公众教育,让大家了解到潜在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记者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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