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与法同行丨未成年人骑行,年龄“红线”不可越

2026-09-01 14:28:00

来源:人民网

新学期伊始,中小学陆续迎来开学日,一些孩子选择骑车去上学。未成年人骑行是否有法律风险?应注意什么?人民网梳理了相关案例,以作提醒。

基本案情

吴某带刚学会骑自行车的儿子小吴(11周岁)外出游玩,返程时父子二人各骑一辆自行车。骑行经过一处路口时,小吴自行车左侧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前部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双方倒地受伤。事故致小吴腿部、肩部、肘部、腕部多处挫伤,双臂骨折,需长期休养,正常学业受到严重影响。

公安交管部门经调查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有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过错行为,负主要责任;小吴有未满十二周岁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过错行为,承担次要责任。小吴因事故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等各项经济损失3万余元。双方就赔偿协商未果,小吴由监护人吴某代理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违规在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漠视道路通行规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小吴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擅自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本身即属违法行为,对自身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吴某作为监护人,陪同出行时无视法律规定,允许小吴违法骑行,未尽到充分的监护教育与风险管控义务,亦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承担75%赔偿责任,赔付小吴各项损失2万余元;小吴自行承担25%责任。

法官说法

随着未成年人户外活动日益丰富,骑行成为常见出行方式。近些年,低龄儿童违规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风险日益凸显。部分家长与未成年人存在认知误区,误将骑行视为简单技能,认为家长陪同即可规避风险,忽视了法定骑行年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缺位、监护管理松懈。

法定骑行年龄是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该年龄标准是基于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应急反应、风险辨识能力作出的强制性制度设计,是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的法律底线。家长陪同不能抵消违规骑行的违法属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综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整理)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