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多位网友聚焦农村法治建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建言献策,助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有网友建议,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沉,在村镇设置常设便民法律服务点,为低保、特困群体提供免费维权、合同咨询,防范用工欺诈、土地纠纷带来财产损失,同时加强乡村心理公益服务。
对此,司法部在答复中介绍,目前,全国共建成59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其中在村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等服务站点58.7万余个,村(社区)基本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村镇居民可以在平台获取免费的法律咨询、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和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服务指引,还可以通过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登录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获取相应服务,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有网友提出,我国农村法治建设虽然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依然面临一些挑战:农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全面、不深入,尤其在外出务工时,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维权证据留存意识不足,导致出现欠薪问题且维权艰难;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乡村地区分布不均,“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涉及土地承包、宅基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用工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多发,普法工作需要向“精准滴灌、入脑入心”转型。
针对这一建言,司法部在答复中表示,一直以来,司法部着力推动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农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动权益保障等涉农法律法规,采取情景短剧、戏曲说唱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常态化推送涉农普法短视频、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持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组织全国15万名普法讲师团成员、220余万名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在全国培育440余万名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作为群众身边常驻的法治服务队伍,推进法治广场、长廊、院坝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各类普法资源向基层倾斜。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有机融合,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命名50个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482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实行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等,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全过程,引导人民群众在参与法治实践、解决身边实际问题中提升法治素养。
农村法治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司法部在回复中还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贯彻和“九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贴农村地区群众法治需求,聚焦涉农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重点围绕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高额彩礼、低俗婚闹、人情攀比、薄养厚葬等农民关切的问题开展普法,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围绕医疗、劳动、婚姻家庭等农村地区群众法律需求较大领域,编制普法工作指南。加快形成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融合机制,在新媒体平台持续开展以案普法,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