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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卖鞋信息 收到货款随即失联

2026-09-29 08:37:00

来源:检察日报

借他人网络交易账号发布虚假售鞋信息,诱骗被害人付款确认收货后拉黑失联。今年7月30日,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3月13日,周某借用亲戚的某二手交易平台账号,在网络平台发布4双某品牌球鞋的售卖信息,伍先生看到售卖信息后主动私信咨询,双方协商4双球鞋售价为2.3万元。沟通过程中,周某不断催促伍先生提前确认收货,称“鞋是代购的,必须要先点击确认收货后才能安排发货”。伍先生按照对方要求,通过二手交易平台支付2.3万元,并在平台提前点击确认收货。然而钱款到账后,周某未按约定发货,反而将伍先生拉黑。迟迟未收到货物且无法联系到对方,伍先生察觉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2月27日,周某被抓获归案。据周某供述,其自始至终并无真实货源,发布售鞋信息骗取伍某的钱款全部被其用于个人日常消费。3月1日,周某亲属退赔伍先生2.3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于7月9日以涉嫌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周洪国 李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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