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 阮煜琳)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七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2日全面启动。
组建两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分别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开展例行督察。同时,组建3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分别对湖北、湖南、广西3省(区),重庆、四川2省(市),贵州、云南2省开展溶洞天坑山谷污染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文件强调,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妥善处理、有序推进,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督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突出重点、较真碰硬,有序有效推进督察工作。进驻期间,两个例行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