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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伟一审获刑12年 曾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等职

2026-10-20 18:34: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小伟受贿一案。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小伟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将追缴在案的杨小伟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杨小伟生于1963年9月,重庆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去年4月,官方通报其被查。同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等。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5年,杨小伟利用担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十四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投资、项目竞标和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9万余元。

  法院认为,杨小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杨小伟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杨小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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