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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布 专家解读

2026-10-28 08:07:52

来源: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文丽娟

  脑卒中、骨关节术后、慢性病失能……对很多家庭而言,一场大病的终点并不是出院通知单上的签字,而是由此开始的漫长而细碎的康复照护。

  康复照护,往往比治疗本身更漫长、更沉重。《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慢性病、术后、失能人群往往面临“医院难久住、社区接不住、家庭扛不动”的现实困境。

  2026年10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扩容、提质、均衡、连续”,以基层为重点统筹增加医疗康复护理资源供给,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上下联动、中西医结合、高效可及的服务体系。

  受访专家指出,《方案》直面老年群体、慢性病家庭最迫切的现实难题。这不仅是一次服务供给的扩容,更是一次健康理念的转向:健康的目标不再仅仅是治好疾病,更在于帮助患者恢复功能、实现自理、拥有有质量的日常生活。

  补齐“后半程”短板

  北京居民朱婷(化名)的丈夫年过六旬,去年冬天突发脑梗。急性期治疗后,丈夫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了半边肢体活动受限、说话含糊的后遗症。出院那天,主治医生强调“要尽快康复”,朱婷却犯了难——丈夫需要有人时刻盯着做训练,家里没有专业设备,自己也完全不懂康复手法,“就怕瞎练练坏了”。

  她想过送去大医院,可三甲医院床位本就紧张;想请人上门,价格高不说,还不一定专业。近一年来,朱婷几乎放下了自己的全部生活,成了丈夫的“专职康复师”,累到患上腰椎间盘突出,情绪几近崩溃。

  朱婷的困境,是许多慢性病、失能老人家庭的缩影。

  国家卫健委在《方案》政策解读中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民群众对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服务供给总体不足、服务体系不够连贯、服务能力水平不高等问题日益凸显,迫切需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推进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

  “过去我们讲治病救人,重点在‘救’;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发现,救治之后怎么恢复功能、怎么活得有质量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表示,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本质上是把健康的关注点从“能治病”延伸到“能恢复、能自理、能过好日子”,这是健康理念的一次深刻转变。《方案》恰恰在这个节点上,为这套“后半程”体系画出了路线图。

  把“痛点”变成“施工图”

  记者注意到,“标准化”与“规范化”是《方案》的关键词。《方案》提出,“十五五”期间,原则上支持每个省份至少建设1个康复或护理临床重点专科;完善康复护理服务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与评价指标,制定社区和居家康复护理服务指南、多学科协作规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早期介入率、康复评定率、患者活动能力改善率等指标监测;推动患者及其家属参与康复护理决策和健康目标制定。

  受访专家指出,这套标准的意义在于:康复护理不再是“凭感觉照护”,而是可评定、可追踪、可质控的专业医疗服务。

  在经常接触医疗纠纷的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秀军律师看来,统一标准落地后,最核心的改变是把原本分散、模糊的行业惯例,转化为可量化、可核查、可追责的统一规范基线。对医疗机构而言,这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严格依标服务并完整记录,即便出现不良后果,也能因符合“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而获得法律保护;对患者而言,则提供了清晰的预期和权利边界,有助于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任危机。

  杜秀军说,让患者及家属共同参与康复目标制定,实质是承认他们是康复过程的“共同治理者”,而非被动的医疗接受者,这也把民法典规定的告知义务,从手术前的签字确认延伸到康复全程的动态沟通之中。而强化监管、畅通投诉渠道,则构成内部质量管理、行政监管、患者投诉外部纠偏的三重保障,把质量底线真正兜住。

  人才是康复护理的支撑。《方案》提出,完善康复护理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合理扩大招生规模,办好康复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支持其他专业医师经转岗培训合格后注册为康复医师。通过医联体建设、对口帮扶推动技术和人员下沉,并在岗位设置、评优评先、薪酬总量上向康复护理人员倾斜。

  “医生是康复的‘手’,治疗师是康复的‘腿’,两者都要补。”杜秀军这样比喻。他认为,《方案》既扩容增量,又通过激励措施留住人、用好人,回应了“有床无人、有人不专”的结构性问题。

  一些受访家庭向记者坦言,康复护理“费用高、报销难”是其家庭面临的现实压力。对此,《方案》提出,按程序将疗效确切、群众急需的康复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特例单议等配套机制,对接受康复护理服务的短期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对长期住院患者探索按床日付费。落实上门服务费政策,采取“康复护理相关项目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

  这些差异化、分阶段的付费探索,已在不少地方先行先试。龙格介绍,江苏对重症康复采用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按病种分值付费)、稳定康复期按床日,黑龙江实行“15天内DRG/DIP+超15天按床日”的分段模式,青岛对7个康复病种推行床日付费后平均住院日从17.23天延至21.97天,说明按临床阶段分型付费能够兼顾基金安全、机构可持续与家庭减负三重目标。

  让好政策“落地生根”

  上下联动、接续照护的服务网络,正在一些医疗机构落地实践。

  北京小汤山医院的探索让人眼前一亮,该院先后与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合作成立康复中心,通过双向转诊为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有患者评价,大医院的专家会定期过来查房跟进康复进展,转院衔接顺畅,床位协调、入院手续、病历流转都不需要自己操心。

  受访专家建议,各地应以医联体为依托,加快构建康复护理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康复护理联合病房,把急性期医院与康复机构之间的转诊标准、通道、病历共享做实,避免患者“出院即失联”。

  基层网底能否接得住是关键。有业内人士提醒,如果只是简单把康复床位“下沉”到基层,而基层缺乏相应技术、设备和人才,结果可能是“空转”甚至“闲置”。建议把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能力建设纳入统筹支持,配套便携式设备、基本康复护理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让基层“接得住、做得好”。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受访专家建议,在扩大学科招生的同时,更要打通现有人才转岗通道,完善薪酬、编制、职称等激励,让基层和薄弱地区“留得住人”。也可以借鉴一些地方的做法,通过医联体下沉专家、对口帮扶“传帮带”,在短期内先解基层“缺人”的燃眉之急。

  康复护理有其特殊性——周期长、见效慢、场景多元。在龙格看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量体裁衣”,既要考虑机构可持续运营,也要防止为了控费而压缩必要的康复服务,让家庭“负担”真正降下来。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未来方向已然清晰:一张床、一支队伍、一把尺子、一套制度,共同把医疗康复变成“有处可去、有人可依、有标准可循、有保障可托”的家门口服务,让更多患者借助规范、连续、可负担的康复护理,重新找回自理能力与生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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