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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打工仔被警方当病人 送精神病院后因药物致死

洛南打工仔被警方当病人

2010-11-15 14:11:59

  从医院的记录看,6月21凌晨1点左右,也就是郝雷给家里打电话两天后,他被作为“流浪精神病人”送到华一精神分院治疗。

  “护送”他的,是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派出所民警陈国勤和一名胡姓民警。

  据了解,2006年8月,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下称《救治意见》)。

  该文件规定的救治对象为: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即抢救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且无法查找其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

  根据《救治意见》,公安、城管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应直接送往市级精神病人救治定点医院治疗。

  而据华一医院副院长欧阳秀革介绍,华一精神分院2004年被北京市政府指定为收治救助精神病人的定点医院。该院有1500多张床位,其中1000张用于救助流浪精神病人,另500张面向社会。

  救治流浪精神病人的费用,由市财政拨款,由市民政局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

  但郝虎生说,郝雷根本没有精神病。

  【“救治”】   被“疑有”精神病

  “如果他有精神病,家里不会让他一个人出远门的。”郝虎生说,20年来,从没发现儿子有精神病,家里几辈人也没有人有精神病史。

  郝虎生的妹夫等人后来也向记者证实,从没听说郝雷有精神病,也从没听说郝家有精神病史。

  郝虎生后来向十八里店派出所交涉,要求对送治过程进行解释,派出所未回应。

  记者曾与十八里店派出所、朝阳区公安分局、北京市公安局联系采访,一直未有结果。

  民警陈国勤给医院留下一份工作记录:“2010年6月20日23时许,我所巡逻车在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巡逻时,发现一年轻男子,该人有20岁左右,通过观查(应为‘察’)发现该男子双眼发直,言语不清,精神不正常,在派出所脱光衣服,裸体。”

  华一精神分院记录病史为:“病史不详,仅有派出所工作说明……疑有精神病,故送我院救助。”记录用了“仅”字。

  医院检查的专科情况记录称,郝雷意识清楚,定向力完整,步入病室后,“对更衣护理合作”。记录又称其“言语凌乱”,认为在交谈中可引出郝雷“有妄想”内容:“自称派出所的人强迫他”,并称郝雷“无自知力”。

  最终的诊断是:“精神障碍未特指”。

  11月2日,华一医院医务科科长电话中解释了“未特指”的意思,她说精神障碍有很多类型,“未特指”是指:分不清属于哪种类型。

  【疑问】   “为什么不联系家人?”

  根据华一医院副院长欧阳秀革的说法,华一精神分院内,目前至少有一千多名流浪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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