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近期,有人冒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在网络上发了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了详细解读。随后,这个被视为百姓年终奖“利好”的伪造文件引起关注。究竟谁能盗用国税总局名义,连一些权威媒体都跟着上当?真相为何现在还没有公之于众?中新网财经频道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期待此事结果尽快出炉,并严惩公告伪造者,避免公众利益再受侵害。
事件重温:假公告横行主流媒体
本月初,先是南方一家媒体发了题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稿件。该文见报后,引发网络大量转载,次日全国的主流报纸、电视、电台都当作重磅新闻在显著位置播发。
此新闻为何重磅?焦点就在跟百姓息息相关的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的改变。根据这份伪造的公告中的计算公式,“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随之消失,民众拍手称赞。
3天后,国税总局发布声明称,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文件)”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随后,便有媒体分析,“新”的假公告,到底有何问题?据《扬子晚报》消息称,业内人士在仔细研究过所谓的47号公文后,发现其中对纳税人并不都是利好,比如其中的董事费的计算,相较于目前的算法就不是很合理。
文章认为,所谓的47号文中,“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事实上按照现行的算法,董事费用是区别对待的,分成在公司任职和不任职的,不任职的才算劳务报酬,而任职的则算工资薪金,这两种所得的计算个税方法不一样,一般来说劳务报酬缴纳的税款更高些,所以一概以劳务报酬算似乎有些董事就会吃亏。
这跌宕起伏的情节,犹如一部精彩的电影一样,引发社会的激烈讨论。不仅是因为,一个让民众受益的计税方式迅速“夭折”,不禁为之惋惜。更因为,究竟是谁能盗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发布一则看似颇为专业的公告?
疑点重重:
疑点一:谁冒用了国税总局名义?
对于国税总局的辟谣公告,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是究竟谁能冒充国税总局的名义伪造了一份看似专业的公告?遗憾的是,这些问题至今仍然没有答案。
根据事后几天的媒体调查,最先发布“47号公告”的是一家专业的会计网站——中国会计视野网。但中国会计视野网随即表示,上述网友更早在一名为“税屋”的税务论坛发布了该文件。只不过由于自己的影响相对更大,才引发了更多的转载和关注。中国会计视野网在上传“47号公告”时,没有进行核实。
据《中国经济周刊》援引中国会计视野网编辑的报道,8月15日他们电话联系了国税总局,在得到“伪造”的答复后,紧急把这份“公告”截屏并删除。同日,国税总局紧急发布了上述声明。
随后,中国会计视野网、“税屋”相继发表致歉声明,但称自己肯定不是伪造者。
“税屋”的负责人承认现在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出处了,而且由于当时没有想到可能是伪造的,所以也没有“特别拷贝或者截屏,留下作为证据”,因此,发帖上传该文件的人究竟是谁,目前依然没有答案。
疑点二:事前辟谣缓慢 事后无人再回应?
根据相关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所谓的“47号公告”8月13日经媒体广泛转载后迅速传播。而从12日到15日,四天时间,税务总局才辟谣,未免有些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