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积极支持企业的技术进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技术改造,大力支持新技术、消纳过剩产能带动性强的新材料、新产品技术攻关,进一步扩大铝材在交通运输、航空航天、建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化解过剩产能、扩大消费方面的支撑作用。
四是加大“走出去”支持力度。鼓励国内有实力的骨干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在项目前期资金补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尽快建成一批境外资源基地,提高国内资源保障水平,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工业园区,促进国内过剩冶炼产能产业转移。
五是加强行业调研,做好“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加强对重点省区、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的实际调研,摸清了解行业及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根据部里统一安排,及时开展《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梳理行业现状,理清发展思路,为研究制定政策和指导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六是积极推进稀有金属立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稀有金属管理条例》的制定和上报,为加强稀有金属行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加快推进《稀有金属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上报国务院工作进程,做好后续的发布、宣贯、解读等工作。 (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