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3日联合发布了《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规范运作指引》(下称《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规范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支民资管计划)运作,支持证券公司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责任。
据悉,支民资管计划,是指证券公司及其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依法募集银行、保险和政府平台等资金,专项用于帮助具有发展前景、具备还款能力、确需流动性支持的民营企业所成立的系列资产管理计划。
《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及其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设立支民资管计划的运作应当遵循统一组织、自愿参与、分散决策的原则,通过签署《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发起人协议》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后参与设立。
针对投资对象,《指引》提出,支民资管计划原则上80%以上资产应当投资于符合投资目标的支持企业发展的股权、债权资产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因处置风险等情形导致比例不达标的除外。
支民资管计划应当专款专用,资金的最终投向应当符合本指引规定,原则上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下列用途:投向非民营企业;投资于金融行业;开展新股申购等非纾困目的的证券投资交易等;投资于被列入国务院相关部委发布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目录,或者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融资主体或主要经营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或初步调查、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投资于被暂停、终止上市或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或进入破产和解程序的企业等。
《指引》表示,证券公司应当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对支民资管计划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体系,以及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挂钩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各层级的具体职责、程序及制衡机制。
《指引》强调,对支民资管计划投向不规范、存量问题项目未按期整改,产品备案文件存在虚假材料或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报送数据信息存在重大异常、重大遗漏、虚报等情况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可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自律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