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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洛南县信访工作的浅显思考

2015-12-22 15:48:48 来源:洛南政府网

  三是法制理念还未深入人心。访民法制意识普遍欠缺,法治观念淡薄,普遍存在“法不责众”和侥幸的心理,加之诉讼成本高,时间长,还可能“赢了官司输了钱”,往往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就不择手段。而一些领导和干部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矛盾理念还未建立,在面对群众非理性上访时,常常害怕“一票否决”问责,运用依靠个人感情、社会关系等法外手段解决问题,也常常作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妥协,助推了“依法无益,上访获益”这种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

  四是干部作风及源头治访工作有待加强。一些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在面对群众来访时,往往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过度强调各种客观因素或信访人自身存在的问题,相互推脱,久拖不决,更有甚者采取哄骗、打压等不正当方式吓唬群众上访,往往是小事拖大、大事闹炸。个别干部在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中,假公济私、优亲厚友,一些执法人员违法执法、执法不公等,引发大量群众越级访、闹访。一些单位出于“政绩”需要和局部利益考虑,做决策、上项目、定事项,不民主,不科学,不广泛论证、征求民意、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还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度和执法行为上有问题,致使执法不规范,还有些单位没有严格落实政务(财务)公开,不能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因此,作为各级信访部门,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政策手段化解矛盾,既要注重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推动职能部门依法按政策解决,又要坚守法律底线,切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一是依法畅通信访渠道。完备的权利诉求渠道和畅通的权利救济程序不仅是公民权益的保障,同时也彰显了行政法治化过程的客观、公允与公正。要强化县、镇、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做到层层有信访工作组织、有接待场所、有专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格局。要积极推行干部“接访、下访、约访、陪访、回访”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坐班接访长效机制。同时要注重网上信访,要加强网络信访平台建立,不断健全信访网络化建设,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让所有的权利救济诉求都有便捷的、合法的救济途径和方法,让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行为低成本、无障碍。

  二是依法规范信访行为。要全面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平、公正。要进一步规范各项信访事项办理,建立更加高效工作流程、更加严格工作规范、更加文明的秩序,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要加强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道德对信访行为的规范引导作用,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适时向社会曝光一些因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依法受到处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说理,坚决树立正确行为导向。

  三是依法受理信访案件。要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信访事项办理流程,落实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答复、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环节的规定动作,履行好这些职责。要严格按照中央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文件精神,强化受理审查,坚持做到,属于诉讼问题的,坚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属于行政复议、仲裁等领域的问题,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照法定程序到有法定授权机关提出;属于法规政策不落实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落实到位;属于诉求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旗帜鲜明地亮明态度,坚决守住法律政策底线;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裁定为终结决定的,一律依法进行终结,坚决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