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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洛南县信访工作的浅显思考

2015-12-22 15:48:48 来源:洛南政府网

  四是依法调解信访问题。要强化问题导向,积极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积极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真正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广泛开展千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矛盾批量化解。要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工作,将把重心放在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上,推动积案问题解决。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广泛开展信访听证,通过群众评判等方式促使长期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等信访人息诉罢访。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信访案件化解以奖代补机制,对成功化解信访案件的有关调解人员,由县司法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五是依法落实信访责任。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法定职责,依法落实信访责任,让矛盾化解工作跳出信访系统的“内循环”,提升工作效率。要落实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纳入考核内容,并入目标管理;各级各单位要理清权利责任清单,明确信访事项受理范围,约束干部方便群众,规范信访受理责任,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坐岗接访制度,让领导和群众零距离接触,并实行接导带案下访、约访、回访制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要加强信访力量,建设信访网络平台,让信访工作逐步步入阳光、责任、法制化轨道。

  六是依法打击缠访闹访。信访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但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进行,习总书记强调:“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严格按照商洛市四部局下发的通告,来依法打击缠访闹访,对一些已经办理三级终结的案件,若仍有一批当事人继续无理取闹、无端滋事,违规违法上访、缠访、闹访,甚至出钱雇佣他人集体上访闹事,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强化打击少数信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守法律红线,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规范信访秩序。

  七是依法行政源头治访。要始终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决策、上项目、议大事时,坚持广泛发扬民主,科学周密论证,极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坚决避免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法行政、决策不慎重、时机不成熟、操作不规范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要加强民生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就医、就学、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各项惠农政策宣传讲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程序兑现各项惠民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调,不假公济私、不优亲厚友,严禁出现坑农、损农、害农行为。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凭好恶执法,不凭关系执法,不凭人情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八是整合资源,下决心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各镇(办)各部门充实防控力量,对综治、司法、信访等资源整合,要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的职能作用和村组社会管理桥头堡作用,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防控体系。各镇办要加强重点信访人群、重点信访人员防控,要充实防控力量,及时制定便于操作的稳控方案,层层落实稳控责任,严防失控,确保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全县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现象。对于“骨头案”、“钉子案”、“老大难”问题,要下决心打一场攻坚战,继续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机制,逐案研究化解办法,集中人力、财力、精力投入,主要领导亲自上,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对群众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要尽力帮助解决,争取一步到位;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及时给予果断、明确答复,并仔细向群众宣传阐明政策;对条件暂不具备的,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解释疏导工作,力争创造条件早日解决;对涉法涉诉案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正当诉求,逐步扭转群众“事事找信访”的惯性思维。(信访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