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从去年9月-10月开展了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工作,投入100多万元建立起住房信息系统,明确了保障对象,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65726户录入到住房困难家庭调查模块,建立起住房保障信息、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实现省市县联网,同时编制出住房保障对象轮候计划,通过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等途径着力解决65726户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切实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的紧急通知》,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彻底解决全市14587户基层公益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为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到低收入家庭,商洛市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公平分配,促进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和规范,严格执行申请、审核、轮候、配租配售和公示等制度。二是严把准入关,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市县区结合保障能力和住房保障需求,合理设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条件、家庭财产收入条件。在实行“三审核、二公示”制度的同时,进行抽样调查,依法确定保障对象,大力查处以其他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实行阳光操作,公平分配。实行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投诉处理“七公开”制度,采取公开摇号分配办法,老、弱、病、残等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的原则,阳光操作,并邀请人大、政协、财政、发改、国土、监察等部门和群众代表现场监督、现场公证、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四是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了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对已经审批的保障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审查,经审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使其退出保障范围,确保惠民政策落实给最需要的人群。五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新机制,在保障性住房小区设立公示牌和监督牌,将保障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图像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采取聘请监督员、发放监督卡、设立奖励检举等机制,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规范。六是实行自治管理,以创建和谐物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设施,成立物业服务队伍,实施规范化小区管理。提供小区物业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廉租住房住户中符合条件的待业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加住房困难职工收入,让住户搬得安心,住得舒心。
商洛保障性住房建设任重而道远
“十二五”期间,商洛市保障性住房的总体目标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思路、多错并举,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使65726户住房困难家庭按其收入水平和住房困难程度购买或租赁一套相应的保障性住房,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
2012年1月17日,商洛市委、市政府在商州隆重举行了2011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和2012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总结表彰过去一年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今年商洛市住房保障建设工作。全市集中开工的8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落实建设用地653亩,总建筑面积55.67万平方米,7218套,概算投资约11.62亿元。这些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工建设,拉开了全市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帷幕。
为了确保今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575万套,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万套(户)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商洛市提早谋划,精心组织,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同时增加配建商业用房建设,以出租或出售等方式筹集资金,弥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在土地供应上,切实做到优先保证,早安排、快报快批。在项目建设上,抓紧竣工验收入住,突出抓好新建项目的开工。二是严把工程质量,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管理和建筑材料质量关;落实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成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三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房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保障房的房源信息、保障对象信息、建设过程、分配过程即时公开,使保障房的申请、轮候、摇号、配租等流程信息化,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四是加强后续管理,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走管理产业化的路子,搞好后期服务和管理,让住户搬得安心,住得舒心。五是强化督查考核,继续实行“周报、月评、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加强保障房资金管理,防止违法违规使用资金。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跟踪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考核,继续实行约谈问责和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