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监管期间规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应对措施。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规避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在预售期间对有按揭的购房合同就送交易所进行交易确认及预售款监管,对购房一次性付款的就不签网上合同,规避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针对这种情况,建议要求开发商将尚未销售的房产在售房处进行公示,既可让市民知道该楼盘现有存量房源可选购,防止捂盘惜售的现象,又可让管理部门在检查时核对该项目已售单元是否进行了预售监管。对开发商要加强监管力度,制定相关违规处罚条例,制约开发商在开盘时,必须将全部房源公开发售,预售监管期间对已销售房产,必须及时向交易登记部门办理交易登记,将预售款集中管理。避免将已售房产等到转现房后才办理交易登记而规避对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以防止出现烂尾楼,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和社会效益。(中国商报商情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