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见习记者 余婷)近日,洛南县出台了《中小学管理人员带课、听课、评课规定》,为全县各镇中心校、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县普教股、教研室等相关股室成员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印制了1800多本《洛南县中小学管理人员听课、评课记录本》,要求学校管理人员深入教学一线,带头讲课,掌握教情学情,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规定凡规模在18班以下的学校校长每周带课不少于3节,其他管理人员每周带课不少于5节,所带科目必须与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一致。各镇中心校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中心校副校长和辅导员不少于60节,中小学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中层领导不少于30节。规定了听课要求,评课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强调必须从教学目标与教法运用、教学过程与情境创设、课堂组织与学生活动、学法指导与教学效果、优点亮点、问题建议等10个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评课意见,课后必须让授课教师签名,必须坚持课后立即点评,让授课教师心服口服。
规定教体局包片领导每月至少到2个所包镇、校听课评课,并将面对面和授课者交流点评听课情况,凡下乡入校必将检查校长及学校班子成员的听评课记录。规定镇中心校、中学校长每周必须对辅导员、班子成员带课、听课、评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实行周检查、月评比、通报。
县上将中小学管理人员带课、听课、评课纳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学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对没有按规定带课、挂名请教师代替上课或在听课、评课中弄虚作假者,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不予整改或不执行带课、听课、评课规定的在评优树模和晋升职务时一票否决。每学期末各中心校长、中学、县直学校校长的听评课记录上交县局,并组织全县展评,量化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