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咸阳市人事局下发的《录用公务员通知书》
2001年,25岁的咸阳姑娘宁阿娜考上公务员,被咸阳市人事局录用分配到彬县公安系统工作。
如今12年过去了,这个当时的幸运儿已经37岁,成为人母,仍然是靠干临时工过活。6月5日下午,说起这12年的遭遇和无奈,宁阿娜满眼噙泪。
直到现在无职位无工资
2001年4月,毕业于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的宁阿娜参加了咸阳市公务员统一招考,同年11月6日,咸阳市人事局给她发了咸人录通字(2001)第002号《咸阳市人事局录用公务员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宁阿娜同志,根据陕西省人事厅、公安厅陕人发(2001)25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招收你为国家公务员,分配在彬县公安系统工作,持此通知书办理粮户关系”等字样。
在《陕西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中,政审一栏显示“宁阿娜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清白,无问题”等字样。其余如用人单位意见、县级人事部门意见、地市公安机关意见、地市人事部门意见、省公安厅意见栏目中均写有“同意”二字并盖有公章,省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空白。
2002年,宁阿娜还参加了咸阳市公安局举办的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被评为优秀学员。
在众人的羡慕中考取了公务员并当上人民警察的宁阿娜,12年了却并未在彬县公安局上一天班。看着12年前的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想着直到现在还无职位、无工资,依然靠在外打临时工过活的现实,宁阿娜低头不语。
怕业务生疏坚持干安保
2002年一起与宁阿娜在咸阳市公安干部学校参加新录用警察培训的学员,都如愿穿上警服,有些人还走上领导岗位。可直至现在,宁阿娜还在为工作奔波着。
今年6月5日下午,备受煎熬的宁阿娜一脸憔悴,面对采访她言语不多,似乎不愿再揭开内心的伤疤,只是反复地说:“我考上公务员的手续齐全,我就想穿上从小梦寐以求的警服。”
一位知情人说,这些年来为了工作,宁阿娜跑了不少路,大家都知道她考上公务员是警察,但她却一直纠结着打临时工。为了不使警察业务生疏,她选择的临时工作大都与安保业务有关,虽然工资只有1000多元,她还是坚持干着。宁阿娜的丈夫马先生说,这些年为工作折腾得媳妇脾气都变了,时常莫名其妙地对他和孩子发脾气。
从2001年起,宁阿娜往彬县人事局、公安局先后跑过数十趟,人事局的答复是:找公安局解决,公安局的答复一直是找领导解决,而当年的知情领导早已调往外地工作。
在宁阿娜提供的彬县人事劳动局介绍信里,有另一个一起介绍到彬县公安局的女孩王某。据悉,该女孩已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