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阿娜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里有关单位的审核意见和盖章
有关部门展开调查
6月6日上午,彬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席小兵说,宁阿娜的事是2001年底发生的,而他2005年才当政治部主任,宁阿娜至今没有上班的原因,她自己应当比较清楚。
席小兵回忆说,当年宁阿娜和另一女孩王某一起,由彬县人事劳动局分配到公安局工作,当时的主管领导曾打过招呼,说宁阿娜要调往外地工作,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宁阿娜的个人档案也一直没有进局里。2005后,宁阿娜也找过他,由于时过境迁,他建议找领导反映解决,后来由于领导调任外地,此事一直搁着。
彬县公安局对媒体的回复中称:“经查,宁阿娜是2001年咸阳市人事局招录的干部,但并没有来我局报到或工作,我局也没有任何资料显示宁阿娜是彬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据听说,她本人在咸阳上班。因其系新招人员,一直未来我局报到,按照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就没有岗位,人事财政部门也不会审发工资。宁阿娜是2001年考录的,但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我局报到,这么多年自己背着档案在其他单位上班,应自负责任。”
宁阿娜说,12年来她一直在为上班而努力着,她不可能不去报到而放弃这个当警察的工作,由于长时间不能上班没有收入,她只好打临工,再说,即便是她不去报到,这12年来难道组织人事部门就不按规定辞退她吗?据悉,彬县有关部门已就此事展开调查。(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