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昨天公布《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从2014年逐步放开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符合下列五项条件,其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六年。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六年 (不含补缴)。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三年学习年限。
■点评:放开高职招生的门槛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六年”,政策尽管不尽人意,但至少是个进步,我们期待外来务工者能尽早真正融入城市,让“异地高考”成为历史的话题。(阳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