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东海报道混淆视听
用“共同开发”替换“合作开发”
对于中国拥有主权权力的春晓油气田,日本媒体经常以“共同开发”的说法混淆视听。日本媒体13日报道称,从去年秋季以来,中国政府反复要求日本政府应该监督指导日本媒体对东海的报道。
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少普介绍,中方认为,合作开发和共同开发是两种性质的开发。共同开发是在有争议海区。合作开发则是在没有争议海区。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主权权力。中日2008年签订的原则共识规定,日方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出资参与合作开发,这与共同开发有本质区别,不容混淆。
英媒透露:日本决定让步?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5月13日援引日本《产经新闻》报道,日本政府周三决定在东海春晓油气田的争执上对中国让步,同意中国出资过半、主导开采主权,以求尽快缔结合作开发协定。《产经新闻》报道说,预计日本外相冈田克也可能将在本周末出席韩国举行的中日韩三国外长会议时向中国外长杨洁篪表明日本的这一让步。
中日08年6月达成合作开发春晓和龙井两个东海油气田的政治协议,但缔结协定因中国不同意日方要求在中国海域的“春晓”和在两国有争议海域的“龙井”各出资一半,至今没进展。春晓油气田位于中日双方都承认的东海中国境内,但日方说春晓油气田的海底结构与日本相通,吸走日本海底天然气,要求对半出资。今年鸠山由纪夫政府经过研究,认为中国很难同意日本出资一半、对分开采春晓天然气的利益,所以决定让步,免得越拖越不利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