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夏先生,通过360搜索航空公司的订票网站,并在上面购买机票,结果遇到诈骗网站,被骗走26万元。事后,他从360公司获得了26万元的赔偿。这是近期互联网领域一则未引起太多人注意的“新闻”。这一事件的背景,是360承诺为自己的搜索结果负责。这似乎与之前互联网公司所强调的“避风港原则”明显不同。
在国内,目前利用搜索引擎已成为网络诈骗的重要手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被媒体曝光因为搜索引擎引发的诈骗案件已达31起,累计涉案金额3903.6万元。
与此同时,付费推广是搜索引擎公司收入中最大的一块蛋糕,但在法律上,根据避风港原则,搜索引擎又没有法律义务确保推广的真实性,并且这种推广也不属于广告法的规范范畴。
8月,百度和360同时宣布,对付费推广的搜索结果负责。如果用户使用推广链接而受到欺诈,这两家公司将对用户进行赔偿。
360认为付费推广是搜索引擎公司可以掌控的内容,不适应避风港原则,此说法引来业内争议。今年八部委联合整顿网络广告,搜索引擎也在整顿范围内,但搜索引擎的付费推广链接是否适用广告法,业内也争议不断。
搜索引擎公司应对付费推广链接“负责”吗?
新闻背景
用户买机票被骗获赔26万
近日,360公布了行业首例大额搜索诈骗赔偿案例,赔偿金额为26万元。
今年5月23日,深圳市一汽车改装企业的夏先生在杭州出差,需要改签返程机票。夏先生公司的财务人员通过360公司的搜索引擎“so”查询南航的官网,并进行改签机票时,遭遇诈骗,公司账号里的26万元全部被转走。
因为财务人员遭遇的冒牌南航网站,是360搜索推广的链接,因此夏先生在报警的同时,也反馈到360公司,要求赔偿。
到底要不要赔偿,这在360内部引发激烈争论,因为一旦有了赔偿案例,以后类似的情况360将无法躲在避风港原则里推卸责任。
最终,360公司决定全部赔付。
5月26日早晨,夏先生收到全部款项。这件事促使360搜索全赔计划出台,单笔赔付26万的金额也创下了互联网理赔的最高纪录。
和夏先生有类似遭遇的李先生则没有那么幸运,2012年他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中华全科医师杂志》网站投稿,结果遭遇冒牌骗局,不仅受到金钱损失,而且未能完成“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的指标,耽误了职称晋升的机会。
2012年3月,中华全科医师杂志社向公安机关报警,却遭遇立案难、侦破难的尴尬。
公安机关则表示,要对此立案,需要达到两万元的数额标准。因为网络受害人多互不认识,好不容易联系到多位受害人凑够两万元的立案条件,接手案件的警官又表示,这些被骗的人需要在同一个派出所的辖区才行。目前,这起案件仍未告破。
律师说法
“在可控制范围里应担责”
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如果某教育机构购买了推广链接,推广里宣称消费者进入这个机构后就一定能达成某个目的,但最后却没有兑现约定,搜索引擎需要承担责任吗?搜索引擎怎么知道这个教育机构当初的推广里是否说了实话,是否有夸大?
因此还是应该具体案例具体对待,看单个行为里,搜索引擎是否有过错。
我认为,搜索引擎在能够控制的范围内,应该受到过错责任。百度曾经因为两个美容医院“伊美尔”和“史三八”的关键词竞价排名,被判不正当竞争并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百度作为竞价排名的提供者,有些错误是能及时发现,但却没有发现的,承担过错责任。
专家说法
“应受到广告法、合同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