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住合伙人制度,进而保证管理层对公司的掌控,阿里不惜与港交所摊牌。但资本市场对阿里的合伙人制却存异议,有市场人士认为,阿里的合伙人制,并非从公司的前景和股东长期利益出发,其目的只有一个———保住小股东马云对公司的控制权。
随着董事局主席马云的内部邮件正式曝光,阿里巴巴集团(以下简称“阿里”)的合伙人制度也终于被公之于众。在马云的眼中,合伙人制度能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并能“弥补目前资本市场短期逐利趋势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干扰,给所有股东更好的长期回报”。但有市场人士认为,阿里的合伙人制,并非从公司的前景和股东长期利益出发,其目的只有一个———保住小股东马云对公司的控制权。
合伙人制曝光
近期有消息称,阿里向港交所提出以所谓“合伙人”构架上市,但因违反香港市场相关规定,很可能遭到港交所的拒绝。据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蒙德·王介绍,阿里提出的合伙人制和中国内地、香港或开曼群岛的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制完全不同,是指由公司一批被称作“合伙人”的人,来提名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获提名董事经股东会投票通过即可获委任,若提名未获通过,合伙人仍可另提名其他人选。
对于这一消息,外界普遍认为,阿里的合伙人制目的很明确,就是确保管理层对公司的掌控,防止在与股东冲突时,被股东用投票的方式扫地出门。有市场人士指出,在经营上阿里曾和其股东雅虎、软银产生过多次冲突,尽管事实证明在支付宝等业务的发展上,马云等管理层的正确性,但还是给阿里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如果阿里上市后,股东短期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产生冲突,马云和管理层将再度面临巨大的挑战。因此,马云和阿里都希望用合伙人制建立新的公司构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9月10日,马云以内部邮件形式,正式披露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马云表示,合伙人制度能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并能“弥补目前资本市场短期逐利趋势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干扰,给所有股东更好的长期回报”。
2010年,阿里18位创始人辞去“创始人”身份,集团开始尝试合伙人制度。马云认为,合伙人作为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最有可能坚持公司的使命和长期利益,为客户、员工和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在阿里至少工作5年以上的人才有资格当选集团合伙人。据悉,阿里合伙人每年遴选一次,无既定名额。合伙人由现任合伙人一人一票选出,须获75%以上同意才可当选。此外,当选的合伙人并无固定任期,直至离职或退休为止。
管理层控股权超50%
对于阿里提出的以合伙人构架在香港市场上市,外界多认为,阿里此举是为了保证管理层对公司的掌控,以实现阿里巴巴的长远发展目标。
一家国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马云对阿里的发展有着比利润更为长远的目标,因此对公司的控制权格外看重。“以阿里和多家公司合资的物流公司菜鸟网络为例,尽管联合了复兴集团和国内主要的物流企业,但建设中国智能物流骨干网仍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仅一期投入就需要1000亿元。从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看,这一业务的发展前景是毋庸置疑的,但巨大的投入肯定会让上市后阿里的财报数据不好看,投资者很有可能要求阿里减少对这一业务的投入。届时马云和阿里管理层势必再次陷入和投资者的矛盾中。”该合伙人进一步解释。
不过,也有部分市场人士认为,合伙人制保护的不是阿里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权,而是小股东马云对阿里的控制权。一位投行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2012年9月下旬,阿里对雅虎的76亿美元股份回购计划全部完成,这一交易完成后阿里管理层获得雅虎所持公司的约20%股权,所持股权约为50.7%(包括马云参与的云峰基金和银湖、俄罗斯DST等基金联合以16亿美元收购的阿里员工持有的5%股份,这部分股份被认为受阿里管理层所控制),软银所持股权仍为29%左右,雅虎则降为20%左右。随后,阿里披露,通过普通股认购引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下属的股权投资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资本和博裕资本。尽管没有透露三家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但据权威人士介绍,上述三家投资者持股比例总共不超过阿里巴巴股权的5.25%。完成这轮普通股认购后,阿里管理层所持股权预计降至45%左右,但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另外,作为中国公司,以及财务投资者的身份,上述三家投资者很有可能成为阿里管理层的一致行动人。这就意味着,阿里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投票权,仍将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