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务员的“紧箍咒”
县财政局股长鲸吞近亿元潜逃、铁道部长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四任落马者使省交通厅长成高危职位……近年事涉公务员群体的腐败案件屡有报道,一方面,显示了中央高层反腐决心之大,力度之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国社会转型期贪腐案件多发的新特点。公务员是领取国家俸禄、效忠国家利益和为公民服务的群体,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外展示着国家的形象,对内受到国民的监督。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他们往往需要具备更高的素质,受到更多的制约与限制。这一期,本刊为读者报道外国公务员的一些“清规戒律”,以资参考。
日本:洁身自好才能保住饭碗
《环球》杂志驻东京记者/吴谷丰
在日本,公务员是一个稳定、很难被炒鱿鱼、能够正常休假的职业,成为一个公务员是不少人的梦想。
不过,公务员必须遵守的义务和各种清规戒律,迫使日本公务员必须洁身自好,否则就会丢掉饭碗。
日本每年都会对公务员中的违规者实行处罚。2010年10月,东京都政府宣布对18名公务员给予免职、警告等处分,其中一名公交车司机直接收取乘客的车钱,而未将车钱放入公交车上的收银器中;1名地铁司机7年里非法领取了80万日元(1美元约合82日元)的加班费;1名公交车司机闯了红灯。
日本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裁减和解雇公务员,但是如果公务员一旦触犯法规、违反纪律,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日本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处罚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公务员违反法规的行为,主要有免职、停职、减薪和警告等4种处罚。
神奈川县一所中学的一个老师与校长等同事吃饭,喝了5杯白酒及啤酒,后来在骑轻骑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查出饮酒驾车,被罚款20万日元。事情败露后,神奈川县教委对这个教师给予了免职处分,同时对与该教师一起喝酒的校长给予了警告处分。
此外,福岛县一救护车工作人员晚上值班时打盹,接到出车指令后没有醒来,出车晚了将近8分钟,结果造成送到医院救治的患者死亡。事发后,虽然无法认定死者与救护车出动晚的因果关系,但福岛县相关部门决定对该救护队员等8名救护人员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有关规定,日本的公务员必须遵守上司的命令,保守秘密,不准举行罢工,不许参加政治活动,不许饮酒驾车和斗殴打架等。
日本人当公务员可以过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但头上的紧箍咒时刻告诫自己要遵纪守法,不能有半点越轨。
记者有一位日本朋友叫远藤,他在新县一所国立中学当体育教师。他对记者说,从来不敢在学校附近的餐馆喝酒,生怕喝高了做傻事,更不敢在学校附近的麻将馆等地方赌博,免得被同事和学生撞见。但他一旦回到父母所在的东京或远离学校的地方,自己就会卸下平日在学校戴上的假面具,尽情地喝酒和玩乐,享受生活。
法国:从说话到工资都有规矩
《环球》杂志驻巴黎记者/张欣
与欧洲很多国家相比,法国公务员的队伍相对庞大。由于工作稳定,政策福利丰厚,公务员是很受欢迎的职业。不过法国对公务员管理严格,级别越高的公务员受到的限制越多,从张口说话到工资入囊,都有专门划定的界线。
法国公务员总章程(1959年2月4日颁布)中规定:公务员的言论自由权因职业特殊性有所限制,被称为“克制保留义务”,即公务员在职期间不能随意向公众发表个人的主张和意见,在向公众或媒体发表任何观点时,必须慎重,而且与国家和政府的立场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