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3 能上不能下
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此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机制,一直是事业单位的质疑焦点之一。
对此,《条例》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同时,《条例》规定了考评、公示等事业单位内部竞聘上岗的程序。
昨日,三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说,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但考虑到竞聘上岗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条例》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做了原则规定。下一步将制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之前一些学校、医院已启动绩效工资改革,“但改革的效果不明显。《条例》提出了‘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但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还需要细化规定”。(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