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代理律师安刚:
司法部门可向相关职能部门
提出司法建议
罗彩霞这个案子虽已了结,但引发人们的思考很多,那就是如何更好地维护高考制度的公平和公正,如何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如何进行高考的制度建设?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案子是个民事赔偿问题,至于制度如何改革、如何改善的问题,这不是这个案子能解决了的,这不是民事案件应解决的问题。但是案件完结后,司法部门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如果要继续追究责任的话,这是司法机关的事情。
被告邵东一中代理律师李女士:
相关各方没有担责
是现行制度造成的
在问及罗彩霞事件中,邵东一中有没有责任,对方代理律师李女士称,邵东一中没有责任,只能说她的班主任有责任,是她的班主任帮助她侵权,“她已经处分了,降级了”。
这个案子,除了社会要关注王佳俊利用罗彩霞成绩冒名顶替上大学外,换一个高度,由这个个案可以看出现行的教育制度出现了问题。
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李律师认为这是现行制度造成的。她说:“其实我也有一个想法,如果媒体能通过案子让我们国家现行教育体制中的问题能给予纠正,那你们媒体就是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的一个很大的贡献。”
教育专家别敦荣:
完全杜绝冒名顶替很困难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管理专家别敦荣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在校生存在,说明在高招中出现了问题。这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人身份信息被其他人使用了,中途截留,冒名顶替。第二个方面,有的孩子考上了大学,但不如意,不愿上大学,将自己的成绩和个人信息转让给他人。
在现行的高考制度下,需要避免这个违法情况,完全杜绝是困难的。目前还未建立起全国性的查询系统,上学要迁移户口,涉及到户口迁移,现在只要开个证明就可以,假证泛滥,只要不到毕业证发放时刻,冒名顶替者就可以在学校延续。
完全杜绝很困难,另外的难度还在于怎么惩罚,但现在一是追究的人很少;二是违法成本很低。这涉及到教育、公安、考试等多个部门,如果类似这个案件的所有涉及相关人员都处理了,那么处理的人就很多了。
事件回放
2004年6月,湖南省邵东县一中高中毕业生罗彩霞参加高考,总成绩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
2004年9月,时任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从女儿班主任邵东县一中教师张文迪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9月27日,在王峥嵘的操作下,当年高考成绩为335分的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被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降低20分定向补录。
2005年,在高中复读一年后,罗彩霞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