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他认为,炒房破坏国计民生,干扰市场正常运行,就应定为犯罪,应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予以惩处。“国家明文规定粮食不允许囤积恶炒,为什么房子就不能有这样的规定?倒火车票要被抓,倒房为什么不抓?就像对酒后驾车的法律规定原来也是不完善的,如果现在没有对炒房的法律规定,我们就有必要推动相关立法。至于量刑多少年,可以在法规中予以明确。像澳大利亚就已经警告炒房的中国人,倘若发现这些人真的“囤积”房子,他们将被罚款或判坐牢。已担任了13年市政协委员的杨林川表示,明年南京两会时,他将把相关提案带上会,“这篇博文更多的是一种情绪宣泄,而提案我会写得更严谨,会做一些调查和座谈。用法律约束炒房,让老百姓买得起房,这是我给学生的承诺。”据新华网讯(记者 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