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天然气公司售气点前排队购气
日前,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民用天然气的拟调价方案,受到市民关注。8日上午,省物价局将对调价方案进行听证,听取各方代表意见。
目前,我省已有57个市县用上了天然气。据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对全省21家城市燃气企业供气成本典型调查,2008年、2009年全省平均供气成本为1.62元,加上今年6月国家对城市燃气出厂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3元,城市燃气成本上涨为每立方米1.85元。而我省现行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平均为1.56元(不含税价格),其中居民用气每立方米平均1.49元(不含税价格),城市燃气平均每立方米亏损0.29元,其中居民用气每立方米亏损0.37元。居民用气量在城市燃气销售中占近50%。
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拟调方案为拟对我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供气成本不能弥补部分由非居民用气价格承担。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等市区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从现行每立方米1.75元调整为2元,汉中居民生活用气新定价格为2.30元。此外,此次听证还拟统一全省天然气维修费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1元。
上次我省调整天然气价格是在2006年3月15日,当时居民用气每立方米提高0.15元,商业及加气站用气每立方米提高0.35元。 据华商报讯(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