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裁定书显示,该犯罪团伙的8名成员均为刑满释放人员。主犯石书伟等6人都曾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同在洛阳豫西监狱服刑。郭宏杰1992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但经过6次减刑,最终于2005年出狱。另外两名罪犯曲国伟、苗会平则在周口一所监狱服刑。8人出狱后开始结伙。
1971年出生的石书伟是该起绑架案的主犯,事发前经营一家建材公司。2003年曾因犯诈骗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经过减刑后于2007年1月刑满释放。
绑匪如法炮制再次下手时被围捕
在案件宣判后,记者到平顶山市公安局和新华分局,采访了多名参与“10·14”大案侦破过程的公安民警,了解到了该案的侦破过程。
平顶山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赵根元是侦破该案的一线指挥官。据介绍,夏某在被放回的次日,也就是2008年10月15日的上午,在父亲的陪同下到新华公安分局报案,详细讲述了遭绑架的过程。
正在省厅开会的赵根元接到汇报后,第一反应就是“太离奇”,从警30多年、亲历过数百起重特大案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他,要求详细调查确定案件真实性,最终经过反复调查后决定正式立案侦查。
立案后,平顶山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平亲自指挥,抽调刑侦、行动技术、巡特警支队以及新华分局等单位人员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综合分析研究案情后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强,手段凶狠老练,极有可能是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所为。专案组民警先后走访群众1300余人,排查前科劣迹人员100余名,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初步确定了四五名嫌犯。
2008年11月3日,专案组获悉,该团伙两天前曾在漯河市绑架一名女青年,并预谋用同样的手法实施另一起绑架犯罪,绑架的目标是平顶山市某局的一名副局长。
情况紧急,有可能会再上演一出同样的悲剧!专案组将这一情况汇报上级后,决定立即动手。当天下午6时许,狡猾的绑匪选择在相对空旷的一个广场聚合,民警用车将绑匪乘坐的车围住,刑侦一大队副队长王军去拉车门,发现车门锁着,绑匪见状发动汽车猛窜,将王军带倒致伤,冲开封锁后逃窜,首度抓捕失败。
与此同时,专案组另外一组民警立即动手,将在租房处看守绑架女青年的陈书勤抓获,成功解救遭绑女青年赵某。当晚,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李占伟回家时,蹲守民警对其进行抓捕,李窜到瓦房顶上逃跑,办案民警在四五米高的瓦房顶上追赶50余米,跨过5座瓦房将其抓获。
11月4日,主犯石书伟和另外一名嫌犯在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一家宾馆附近收拾东西准备外逃时,被办案民警围捕抓获。石供述,其他几名嫌犯有可能在叶县,专案组随即抽调刑警、特警、防暴等人员,赶赴叶县,在一家宾馆内将4名绑匪抓获。至此,这一重大恶性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
“这伙人有严密的组织纪律。”赵根元介绍,8个人结伙后一心想着“挣大钱”,多次预谋、策划绑架人质敲诈,并制定了严格的组织纪律,分工明确,石书伟组织、策划、幕后指挥绑架,李占伟和郭宏杰则具体组织实施,其余5人均为打手。石书伟给每人都起了绰号,要求成员之间不能相互叫名字,其中4个人的绰号连起来即为“飞黄腾达”。
该团伙的反侦查意识也很强。2008年11月3日,几名成员乘坐的黑色帕萨特轿车被警方围住又逃脱后,立即将车开到叶县农村道路上烧毁,并扔掉了自制的左轮手枪。
“遭绑架的男女人质都是受害者”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在10月14日晚遭绑架的夏某,只是新华区检察院的一名司机,平时上班驾驶一辆本田轿车,其父亲曾是某区农信社的负责人,最终被绑匪盯上并实施了绑架。当晚,夏某提出给10万元,遭到拒绝,被释放后,绑匪多次打来电话索要现金,“价码”从1000万元最后降到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