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利用配来的钥匙,他进入李军家,翻出千余元现金,但没拿。当年年底,他又偷偷打开房门,发现有更多的钱放在老地方。这次他依旧没拿,而是在考虑了几天后,制定了周详的盗窃计划。
经过周密计算,郭算好自己出发、进门、行窃、伪造现场直到撤回原地只需5分钟。某日上午7时54分,李军夫妇进入厂门,一分钟后郭从厂里出发抵达李军家,并轻车熟路地在李家找到了3400元现金。随后他伪装窃贼是从窗户入室并翻找的假象。
现场伪造完毕,他锁上门,正常去厂里上班。而此时,刚好是上午8时整。随后,警方认定,窃贼是在上班时间入室行窃的。虽然李军报案称家里只有郭强来过几次,却因其伪造了一直在厂内上班的假象,避开了所有人的怀疑。
落网 主动交代之前命案
郭在落网被关押后,对同监舍友说出了自己所犯的前两起命案。后被检举,面对警方的进一步提审,郭强交代了自己作案全部经过。2009年11月27日,警方在对郭强杀害曹明一案审讯时,郭交代了自己杀害徐峰的事实。半个月后,在听郭说自己杀害徐峰的事情后,与郭同号关押人员将郭检举。面对进一步审查,郭强全面交代了自己杀害徐峰的经过和细节。
此后,郭再次被同号关押人员检举,根据检举者提供的,郭曾在三原杀过一名老汉的情况,警方再次对郭进行提审。郭再次详细交代了杀害八旬老汉的事实。如此,三起命案告破。
归案后,在警方侦查曹明被杀案期间,郭主动供述自己盗窃的事实。而这,后被法院认定为自首情节。
审判 回答法官问题如同接受采访
出庭全程,他十分平静。面对法官提问,他一字一句回答得十分详实。法官说,他不像是在接受审问,倒是像做了好人好事之后,接受媒体的采访。今年5月17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郭强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6月7日,咸阳中院一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介绍,整个庭审过程中,郭强表现得十分平静,对自己被指控杀人、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三宗命案中,徐峰对引发该案具有一定责任,且郭有主动交代杀害徐峰犯罪事实的情节,但因杀人情节严重,手段残忍,不足以对其从轻判处。而郭交代的盗窃罪,系主动交代的不同种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
咸阳中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7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问及是否要上诉时,郭称考虑后再说。
写万字笔记记录作案技巧
郭强其文
万字笔记记录作案技巧
案发后,在他宿舍的床上,两个手掌大小的笔记本被找到。翻开它,里面的内容令人震惊,歪歪扭扭的字迹,记录着各种作案技巧,如何行骗、绑架、引诱、伪装……“作案后,要误导方向,给人留下错觉。”
“……写威胁书,用沾过血的纸,才具威胁性,急迫性……”
以上是摘自郭强所写笔记中的几段。在这两本笔记中,他用歪歪扭扭的字迹,记录下各种作案技巧,其中不乏大量错别字。内容涉及如何骗取别人信任,如何在绑架后和被绑者亲人通话,如何在作案后伪造现场等等内容。此外,还有大量刑事案例分析和法律、社会知识等内容。翻阅其中,可以明显感到字里行间散发出的阴冷气息。
在其中一本笔记底部的封皮上,郭强这样写到:“朋友是靠不住的,只能靠自己!朋友是不可信的,只能相信自己!我的命运就是这样,只有靠自己才能走出一条路。真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