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被认出,不如把人杀了算了。”这个念头在闫伟平脑中冒了出来。
张红当场死亡。血水浸透了沙发上的垫子。杀人后,闫伟平一回身,看见了躺在床上的姐弟俩,杀心再起。
“他们认识我,不把这俩杀了我也跑不了。”想罢,闫伟平提刀,上了炕……就这样,弟弟和姐姐相继被杀害。
卧室里安静了,只剩下电视的声音。
行凶后,闫伟平开始在屋里翻找起来。然而,他只找到172.5元现金和一部价值300元的手机,他将东西揣在身上,关掉电视和灯,锁住大门后,骑着屋里一辆自行车,消失在夜幕中。
因担心留下指纹,从翻墙入院到离开现场,闫伟平一直带着干活用的手套。
以上情节根据闫伟平供述及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事实。
次日,张红的丈夫从西安回家,走入院中,被院中的景象吓惊了,立即退出现场报警。然而,他怎么也没能想到,是同村人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去年4月7日,案发5天后,因涉嫌故意杀人,闫伟平被刑拘。
以抢劫罪一审被判死
今年2月5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咸阳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闫伟平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咸阳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第一次庭审中,闫伟平辩称有一个叫“农波”的人与自己共同作案,且是农波将张红一家三口杀害。
然而,这未能查实,且闫伟平不能供述出二人如何预谋作案和共同作案的具体过程,故法院对该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闫伟平盗窃被发现后,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及其严重,应予以严惩。
昨日,以抢劫罪,法院一审判处闫伟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