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广州市物价局的有关人士也表示:“虽然许多市民投诉反映有的‘走鬼’和个体经营者趁机乱涨价,把1.30元/包的食盐卖到5元—10元/包不等,但当我们进行检查时,却因无法取得违法事实证据,给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而18日食盐抢购风波平息后,物价部门的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又迎来了新一波的投诉潮———不少这两天抢了许多盐的人,在明白抢购无益后,纷纷拿回销售点要求退货,被拒后致电物价部门投诉,“有个人买了十多箱,商店坚决不给退”。
人情 部分超市凭票可退
抢购食盐之后又想退货?面对这群消费者,经销商到底该不该给退货?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越秀区政协委员周贤军对此表示:“消费者和商家的这种买卖行为是一种自愿的买卖关系。如果不是因为正当的理由退货(如产品质量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商家需承担责任的原因),就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商家可以不予退货。消费者此番因为听到社会的谣言而大量采购了食盐,也不是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建议消费者以后在做出此类行为时应该三思而后行,不要随便听信谣言,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羊城晚报记者也发现,部分超市虽然有在销售商品后7天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条款,但是对食品一般不这样操作。有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食品的退货非常严格,因为担心投毒等问题,除非是质量问题,否则一律不予退货,因此超市在此次购盐潮后也是不接受退货的。”
不过,记者18日从广州部分大型超市还是了解到,对有相关超市小票、食盐包装完好的消费者,确实需要退货的,超市也会接受退货。
17日全国一天卖出24天盐
哄抬盐价?罚你没商量
综合新华社消息中国盐业总公司总经理茆庆国18日表示,目前各地排队购盐情况已明显缓解,大部分民众已恢复理性消费,食盐供给逐步趋于平稳。
据了解,17日全国食盐出货量为37万吨,约为正常情况下24天销量。截至18日15时,全国可供销售的食盐库存约133万吨。紧急情况下,将向市场供应散装食盐。
另据国家发改委18日介绍,陕西、吉林、浙江、河北、山西、江苏、海南等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商家因哄抬食盐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被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目前各地食盐供应和价格开始趋于稳定。
所在城市 销售商名称 零售价 罚款金额
广州市 天河区仁义超市员村分店 6 元/包 1000元
天河区明兴购销部 1.5元-2元/包 1000元
花都区鸿富连锁超市 5元/包 1000元
花都区豫南粮油店 5元/包 1000元
深圳市 南山市场某个体门店 10元/包 50元
惠州市 鲜康超市 10元-20元/包 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