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省检查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185件289人,侦结移送起诉118件174人,判决89件131人,均为有罪判决。”这是昨日上午,记者在以“法治与责任”为核心内容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陕西巡展上了解到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这次全国性巡展,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第一次。
2006年至2010年6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8000件,涉案人员49000余名,这些案件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45亿余元,导致23000多人死亡,3200多人重伤。
名词解释: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放纵走私等四十三个罪名。(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