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全国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省设分会场。全国会后,我省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全省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明确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要求。
近年来,我省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中心等平台建设,完善流浪未成年人管理网络,严厉打击操纵和控制流浪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有效地保护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然而,受生活贫困、家庭破裂、社区干预缺失、社会保障不足、救助体系不衔接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未成年人离家流浪的现象依然存在。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乃至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已经成为比较突出的重大社会问题。
我省近年来加大救助服务能力建设,累计投入1.16亿元,改扩建各类救助管理机构63个。然而,目前仍有一些市县未设立救助管理机构。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有关规范,尽快对现有救助管理机构进行检查评估,抓紧更新改造;要加强救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建立健全以救助管理站为依托,以街头救助点、社区联络点、流动救助车为平台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保护机制,不断完善救助、预防、教育、培训、安置于一体的救助网络。
记者获悉,到2012年底,我省将建成13个市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70个县级救助管理站,目前已完成7个市级流浪保护中心,59个县级救助管理站。
据了解,我省将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省上将定期通报各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造成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严重的地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会议强调,流浪未成年人流动性强、活动区域广、管理难度大,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