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2日宣布撤销地级巢湖市,并对原地级巢湖市所辖的一区四县行政区划进行相应调整,分别划归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管辖。
此次撤销的地级巢湖市位于安徽省中部,濒临长江,因第五大淡水湖巢湖得名,下辖庐江、无为、和县、含山四县和居巢区。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撤销地级巢湖市。撤销原地级巢湖市居巢区,设立县级巢湖市。以原居巢区的行政区域作为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无为县划归芜湖市管辖;和县的沈巷镇划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市辖4区1市4县;马鞍山市辖3区3县。芜湖辖4区4县。
据了解,此次区划调整是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安徽现有行政区划是在沿袭历史的基础上形成的,虽然几经调整,但中心城市规模偏小,政区规模差距较大,划江而治等问题比较突出,水系特别是巢湖的管理体制不顺,对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形成很大制约。
安徽省相关人士认为,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将有利于加强巢湖流域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全面提升皖江地区中心城市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水平,培育引领安徽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对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生产力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中心城市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在此次区域调整实施过程中,安徽明确提出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干部职工得到妥善安排;确保干部群众利益得到合理保障;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影响;确保其他调整工作同步推进。为理顺巢湖管理体制,专门成立了巢湖管理局,统一管理巢湖规划、水利、环保和巢湖流域主要控制设施管理事务。
从8月22日起,安徽省将全面启动行政区划调整的对接实施工作,计划9月10日前基本完成人员安置等主要工作。(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