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曹建明称,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其中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
曹建明在今年的检察工作安排中提到,将严肃查办执法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
■重点解读
打击司法人员徇私舞弊
【报告】“依法严肃查办执法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
【解读】国家检察官学院职务犯罪侦查教研部副教授刘林呐称,近年,我国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数量出现明显增长趋势。特别是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种客观现象。导致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影响因素呈现多元化趋势,市场经济的逐利特性对司法人员脆弱的法律信仰和职业伦理形成严重冲击,司法权运行受制于其他权力因素导致司法权行政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
因此检察机关积极采取各种举措,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法院审理的案件进行司法过程的动态监督,不断加大惩治力度。
严查领导干部职务犯罪
【报告】“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解读】刘林呐称,当前职务犯罪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其他犯罪。职务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恶化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职务犯罪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妨害政府各项职能的正常发挥,破坏人民对政府的信任。职务犯罪往往成为各类严重犯罪滋生和蔓延的助长因素,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最高检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强调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是职责之所在、民心之所向。
监督刑讯逼供违法取证
【报告】“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
【解读】刘林呐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保障人权特别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是其重要工作内容。此次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尤为强调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接到被非法取证人就侦查机关的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向其举报、控告的,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确有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的,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过去的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侦查行为如何进行监督,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的新规将为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他热点
死刑复核最高检可提意见
本报讯(记者王晟)根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新规,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在进行死刑复核时,最高检或可提意见。昨天,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曹建明提到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改的新要求,加大法律监督水平。
曹建明在报告中提到,今年将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改的新要求,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这次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法学部主任刘白驹认为,最高检参与死刑复核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这样既可以防止冤假错案,也可以通过排除嫌疑来发现真正的罪犯。草案赋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的监督,将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