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并由所在市(区)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shaanxi.gov)、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snedu.gov)、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shaanxihrss.gov)、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sneac)等网站将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
咨询电话:
陕西省教育厅:029—88668653;
陕西省人社厅:029—87294487;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后所留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29—85211166。(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