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制度虽然需要完善,但更需要严格落实现有的制度。”这名工作人员表示,2007年3月27日,中编办、监察部就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强调要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另外,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都对治理“吃空饷”有明确规定,但没有落实到位。
7年之后,问题卷土重来,仅周口市在两个多月里就查处“吃空饷”人员5731人。
8月21日下午,在周口市“吃空饷”阶段总结座谈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仍有多个县、市、区或单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没有真问责,单位虚报、漏报、瞒报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单位人员在自查中弄虚作假,用虚假病例、请假条等应付,还有个别单位管理混乱、存在盲区和死角等问题。 “制度再完善、再合理,如果不能很好地执行,到最后只能沦为一纸空谈。强有力的监管是保证制度一致性的关键,相关部门可通过定期清查的方式加强监管,让治理‘吃空饷’活动常态化,也可通过提高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和支出的透明度、各单位人员编制的公开度,引导全社会参与到监督中来。”河南法律界人士宋宇认为。
“坚持依法公开治理信息,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责任人,才能从权力源头上杜绝‘吃空饷’现象的产生。”律师张宗慧认为,除党纪政纪约束外,在刑事责任上,“吃空饷”者达到一定数额涉嫌诈骗犯罪,“发空饷”者则涉嫌渎职犯罪。
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富强近日率员到周口调研“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时说,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信息分门别类,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公示,让单位一把手表态,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抓典型,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治理‘吃空饷’到底能取得什么样的成效?哪些官员会被问责?‘吃空饷’现象会不会再次卷土重来?”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这样的声音。(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