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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提出高教改革意见 推行高考和会考综合评价

陕西提出高教改革意见

2014-04-01 15:00:42

  十二、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改进高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将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包括教育管理、图书资料)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交由符合条件的高校组织实施。探索建立高校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启动高校重新核编的工作。支持高校按照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为基数设置岗位,并可根据变化适时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高校应确保教师岗位占教职工总量的55%以上,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高校年度增人计划应主要用于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省“三秦学者计划”人选,可按照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高校按规定程序自主进行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十三、完善质量评价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国家标准、适应省情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把对区域经济建设的支撑度、对教育强省建设的贡献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的重要标准。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的工作机制,加强分类评估、分类指导,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加强评估机构建设,建立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十四、加快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依法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规范大学章程的制定与管理,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落实职责和职权,开展校长目标任期责任考核。加强学术组织建设,优化校院两级学术组织构架,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发展、学术评价中的作用。推进教授治学工作,发挥教授在教学、科学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探索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组建模式,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十五、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统筹财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内涵式发展的投入,发挥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省财政给高校的新增经费主要用于重点学科、本专科教学、协同创新、信息化及资源共享等重点工程项目。完善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注重体现办学质量和水平的差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生均拨款逐步增长。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年生均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适时、适当调整高校学费标准,并区别办学水平,合理制定差异化学费标准。设立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提高研究生奖助学标准。鼓励和吸引社会对高校捐赠资金,落实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支持高校依法依规盘活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深化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积极推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和预算绩效评价。加快高校经费省级监管平台建设,实施高校财务巡视检查,强化年度内部审计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十六、细化政策,抓好落实。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及各高校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解放思想、超前谋划、着眼问题、便于操作”的要求,创造性地制定好配套政策措施或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扎实推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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