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
首次提出特别扶助
关于再生育技术服务,增加规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申请再生育的,可免费享受一次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修改稿增加了对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包括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自49周岁起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年满60周岁的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优先安置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生活。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文/首席记者赵蕾制图/辛刚
增加多种情况允许生育二胎,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提高,晚育将可获得更多假期,失独家庭不同情况将得到不同扶助……昨起,省法制办全文公布《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本月底前,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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