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 谢雁冰 张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期限要求。
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居务公开栏,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居务公开。公布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
据知,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部门提出,随着中国人口形势的变化,老年人和儿童需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建议进一步强化居民委员会在这方面的职责。
修订草案二审稿在居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中增加“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在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中增加关心关爱“老年人、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