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2月27日)从商洛市盐务局获悉,从下月15日起,商洛市将对食盐加碘含量进行微调,调整后的碘基本浓度将从现行的35毫克/公斤下调至25毫克/公斤。
根据国家卫生部《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规定,从2012年3月15日起,食盐碘含量将不再“一刀切”,各地市可以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在规定范围内浮动添加。陕西省食盐含碘量将下调至平均25mg/公斤,商洛市将执行这一新标准。
本次执行的新标准与以往相比有3个变化:一是原标准规定的是加工环节碘的添加量标准,新标准规定的是产品即碘盐中的碘含量标准。也就是说以前的标准适用于生产环节,而现在的标准适用于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二是食用盐的碘含量平均水平将从目前实际上的35mg/kg降到25mg/kg;三是食用盐碘含量的波动范围将进一步缩窄,从21-39mg/kg压缩为18-33mg/kg,这对碘盐的生产加工工艺、质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是一次很正常的微调,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味着人群补碘过量。目前商洛还有3千吨旧标准食用盐库存,销售完后就不再生产。”商洛市盐务局盐业科马科长向记者介绍,目前商洛市场上的旧标准盐是经过严格生产工艺后的产品,仍可以放心食用。执行新标准后,现有市场上的加碘盐、食盐可以销售到保质期结束。
从3月15日起,盐业公司将按照新标准开始生产,目前新标准的包装袋已经在印制之中。同时,碘盐浓度调整后,商洛市盐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群碘营养水平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估、调整,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商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