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取证购买的产品 记者 尚洪涛 摄
抢注者说
怕别人抢注了“平凹”就麻烦了
随后,记者采访了平娃工艺礼品公司负责人王某,他告诉记者,自己公司开发的与贾平凹相关的产品,从来没有销售过,都是用来展示的。当然,这些拥有贾平凹标记的东西,并未经过作家贾平凹的任何授权。
王某告诉记者:“刚才卖东西的是我们销售人员,她不懂业务,就把别人的收藏品和展示品乱卖。”提及“平凹”和“平娃”的商标所有权,王某解释说:“我叔叔叫平娃,爱好做根雕工艺品,所以我在2009年用叔叔的名字做了注册,并拿到了证书。”继而,他表示自己注册平凹这个商标,是因为作家贾平凹是自己的乡亲,“家乡出了这么一个名人,我怕商标让别人抢注了麻烦了,所以我就想着赶快将这个商标抢注下来,保护起来,然后等商标证书办下来了之后,亲自去送给贾老师,这也算是我对名人品牌进行的保护。”
接下来,王某反复向记者强调,自己与贾平凹的家乡距离只有一公里,大家都是熟人,很早就相识,接着向记者赠送了一本他们公司主办的杂志《清风》。王某指着杂志的名字说:“这个名字,就是贾平凹老师亲笔题写的,是我们杂志主编专程到西安请他写的。”
律师观点
偷梁换柱的“平娃”违犯了《商标法》
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康告诉记者,这种行为完全是在欺骗消费者。因为,“平娃”只能经营与自己商标相关的产品,一旦以作家的姓名“平凹”为载体来开发商品,首先违犯了我国的《商标法》。其次也侵犯了作家的姓名权与著作权。记者 职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