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贾书章)近日,在商洛市文卫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便利店前,店主人贴出的一则小小的告示引起了市民们的热议。
这个《告示》是用毛笔在一张纸箱板上写的,告示为:1月15日,下午4时20分,一个身穿蓝色夹克的小男孩来本店买了一包方便面,方便面两元钱,应找8元钱,但男孩在我转身给他找钱时跑走了,希望知情的家长前来认领。某月某日。
原来,前不久,这家便利店主人老王正在店里经营,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跑进来,递给老王十元钱,要买一包方便面。老王将方便面交给男孩,在他一转身要给孩子找钱时,却发现这个小男孩快速地跑走了,老王紧喊慢喊也没将他喊回来。老王是个退休职工,平时为人正直,做事讲道德,从不占别人小便宜。这8元钱咋办?于是老王就想起了写一个告示,提醒孩子及家长前来认领本该属于他们的钱。
面对老王的告示,市民们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是一点小事,这样做没有必要;有的说,现在这人,谁还在乎这点小钱。附近一小卖店的店主说,这孩子一定是悄悄拿了家里的钱,也不敢给大人说,大人也不知道,我看就算了,肯定没人来领了。但老王却坚持说:“不管是啥情况,但这钱肯定是人家的,我一定不能留在自己手里,否则,咱这心里也不安歇。不管等到啥时候,我都把告示挂在店前,直到人家来领走为止。”
这则小小的告示,其中却反映了一个普通人的人格,在今天这个商品社会显得尤为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