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周银祥 王 政 冀显玲)5月13日7时零5分,商南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称:“在商南县医院旁边巷子内有一女孩爬到7楼顶欲跳楼自杀,请求营救。”
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在县医院旁巷道内一栋七层楼的楼顶上,一名年轻女子趴在楼顶屋檐边缘,大声哭喊着,地面许多群众围观,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疏散围观群众,对该女子进行安抚劝导,稳定其情绪,并试图接近轻生者。但轻生女子情绪非常激动,禁止任何人靠近,几次对施救的民警及消防官兵示威,并将大半个身体悬空,只用两手抓在楼顶房檐上。时间就是生命,近40分钟过去了,救援没有实质性进展。
经现场了解得知,该女子在县医院旁边卖早点,与另一经营户祁某因摊位发生矛盾,感觉受到欺辱,一时想不开便上到祁某家楼顶欲轻生跳楼。民警果断决定,将祁某带到该女子侧面,给其赔礼道歉,分散注意力,就在女孩转身的一霎那,民警和消防官兵趁其不备,迅速上前将女子手臂抓住,成功营救。
后经民警耐心劝导,欲轻生女子与祁某矛盾得已化解,她也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后悔莫及,哭着说:“多亏民警和消防官兵及时营救,否则真是愧对家人的养育之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