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民生

商洛:一时贪财去诈骗 丢了工作又获刑

大学生村官丢了工作又获刑

2013-09-03 09:21:43

来源:

  商洛日报讯(张娅 严丹 李燕萍)本是一名优秀的大学生,毕业后经过考试成为社区大学生村官,谁知却因一时贪财诈骗朋友,不仅丢了工作还受到了法律惩罚。8月26日,洛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强、刘正军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刘强通过手机微信聊天认识了洛南县永丰镇张坡村的张婷。二人相识后,张婷欲在洛南县城开一家商店,刘强便给其帮忙。4月4日,张婷与刘强同去西安为其商店进货,4月6日二人在返回洛南途中,因开店事宜发生争执,刘强便心起恶念,遂在当晚给刘正军(系刘强之兄)发短信,让其以张婷名义从洛南县钜鹿货运部将张婷进的货物提走。次日9时许,刘正军到货运部遂假冒张婷将26件货物提走,并与刘强将货物藏匿于卫东镇张村的家中。经鉴定,该批货物价值共计34068.4元。案发后,刘正军提走的货物已被全部追回,并退还被害人。二被告人亲属与被害人张婷达成赔偿协议,已赔偿张婷各项经济损失2.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强、刘正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刘强、刘正军在侦查阶段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被害人张婷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可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