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李小龙)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此记者走上街头,对身边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向交通不文明行为说“不”,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秩序。
不文明行为一: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
王先生在商丹工业园区一家企业上班,已有5年的驾车经历。他说,每天都要开车从市区前往商丹工业园,他目睹了好几次因驾驶时随意变更车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随意变更车道后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和后车避让不及酿发交通事故。前几天,他就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不打转向灯变道行驶,与另一车道车辆发生刮擦。
王先生认为,随意变更车道是一种交通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他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一定要摒弃这种不文明行为。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机动车压黄线超车、随意变道、随意穿插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朋友请文明守法驾驶车辆,为城市道路的平安、畅通、文明、和谐尽自己的一分力量。
不文明行为二:开车接打手机
张师傅是市区街道的一名出租车司机,以前在开车时接打电话对他来说很正常,但最近一次开车时,接了一个电话,注意力分散,闯了红灯,差点撞了人行道上的学生,从此张师傅再也不敢开车打手机了。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司机开车时不要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如果有急事一定要打电话,请在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下,靠边停稳后再打电话,或者配一个蓝牙耳机接电话。
不文明行为三: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一童谣很多儿童都能够脱口而出。然而,在日常出行中,却被很多人抛诸脑后,并由此引发交通事故。
在我市,“中国式过马路”依然盛行,不少行人看到没有车通行时就会闯红灯。而除了行人闯红灯,仍还有司机抱着侥幸心理:这地方没摄像头,闯红灯无所谓。殊不知,这不仅是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也是在拿别人的生命冒险。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指示灯或标示灯行走;广大司机朋友要遵守交通规则,在人流和车流量大的路段要慢速行驶,行人和车辆要各行其道,以保安全。
不文明行为四: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在我市,不管是在城市公路,还是在乡村公路,都能见到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飞驰而过。不少驾驶员因为不戴安全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身体受伤极重,甚至丧命。头盔能有效地保护头部,吸收一部分能量,从而降低伤害后果。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骑摩托车戴安全头盔不仅是保护驾驶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摩托车驾驶员行驶时一定要佩戴摩托车专用的安全头盔。
不文明行为五:驾乘机动车辆不系安全带
新《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很多司机都知道不系安全带要被罚款、扣分,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已经减少了很多,但仍有司乘人员没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由此造成的惨剧也时有发生。系上安全带,就是这么一个非常简单的动作,甚至只要几秒钟,就能有效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但令人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安全带被称为汽车的“生命线”,在驾驶机动车或者坐在副驾驶座位时应自觉系上安全带,以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呼唤文明交通
每天我们打开电视、翻开报纸,经常都会看到因交通不文明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但日常生活中,我们一些人仍不能引起重视,总是觉得一点小的交通不文明行为没什么大不了。这是我们的遵纪守法意识、文明交通意识还没有达到一种自觉的境界,没有养成一种文明良好的交通习惯。
要创建真正的交通文明,首先要加大宣传。近年来,交警、文明办等部门为了提高全民文明交通意识,深入学校、农村、企业、单位、街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使人们的文明交通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仅靠他们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要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才能真正达到宣传效果。
其次要加强执法监督。交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强化执法力度,全面加强对违法者的处罚。要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水平,规范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语言”和隔离带等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实施精细管理,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多管齐下,解决停车等问题;要加强施工交通组织管理,加强指挥疏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最后,关键的是要提高人的素质,要使人对交通法规由被动的遵守变成自觉的接受,再由自觉的行为养成一种文明的交通习惯。文明的交通习惯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也不是几个部门就能办到的事情,而是要经过全社会、各行业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文明交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