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贾永学)近日,山阳县政府印发《山阳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抽调多部门工作人员联合执法,对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主要是政府重点工程、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施工企业;工业园区企业,特别是食品加工、药品、制造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餐饮服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他使用农民工较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专项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及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分包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情况;建设领域“包工头”恶意欠薪、欠薪逃匿情况;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宣传缴纳情况;农民工其他权益保护情况。
检查采取用工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先行整改,对执法检查时仍未整改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予以惩处。对不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除予以行政处罚外,两年内不得在山阳县参加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