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高敬毅)2013年年终,商洛市首批家庭农场诞生,全市首批认定专业大户86户、家庭农场10个,认定市级示范专业大户10户、家庭农场8个。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创新新型经营主体,2013年6月17日商洛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发展目标、建设标准、认定程序、日常管理、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健全了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商洛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摸底调查,与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认定和市级示范专业大户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认定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通知》《关于命名市级示范专业大户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决定》,组织开展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认定和市级示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