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郭 斌)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有效解决夜市烧烤行业存在的露天操作、烟熏火燎、占道经营、交通堵塞、噪音扰民、大气污染、污水横流、油迹遍地、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宜居的城市环境,从4月2日起,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开始对市区夜市烧烤行业进行5个月的专项治理。
本次治理活动主要以市区一类街(城市主干街路、重要公共场所和交通枢纽)两侧的夜市烧烤摊点为重点,兼顾二、三类街(城市次干街路、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夜市烧烤摊点的规范整治工作。要求市区一类街两侧人行道(包括北新街、迎宾大道、工农路、中心街、江滨大道、名人街、州城街、通江路、金凤路、人民路、迎宾路、行政中心路网、商鞅大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周边,不得有夜市烧烤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对二、三类街两侧人行道及闲置空地(包括朝阳路、东环路、南街、香菊路、文卫路、通信路、兴商街、商洛路、惠民一路等街路、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在不影响周边市民正常生活秩序及市容市貌、行人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本着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生活的目的,经城管部门审核同意,药监、工商、环保等部门许可后,经营者方可从事夜市烧烤经营。
经批准从事夜市烧烤经营的摊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范围、经营项目、经营时间等条件进行规范经营。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地等公共场所;不得有碍市容观瞻;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不得随意倾倒污水、污物破坏环境卫生;设有环境卫生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专职人员;采用清洁能源,外排油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经营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严禁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配备冷藏设施和餐饮炊具消毒保洁设施。
此外,市区还将成立由城管、公安交警、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市区各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依法进行集中规范整治。凡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其情节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取缔,并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对不听劝阻、寻衅滋事,辱骂、威胁、殴打执法人员,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洛日报(郭 斌)